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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岁男童吃了店员给的面包后窒息死亡,事后家属指责商场没有设立医务室,你怎么看
事情发生在8月14日晚上8点,据孩子的姑姑周女士介绍,当晚她与孩子的母亲带着三个孩子在万达广场负一楼的一家内衣店里挑选内衣,三个孩子当时在店里玩闹。这时周女士看见一名店员拿着一个面包给她六岁的侄子吃,小孩很快就吃完了。
孩子姑姑说“吃完之后就感觉有些不对劲了,孩子像是想吐,手在挥,大概是难受还不让人碰他。也就一分钟的时间,侄子就倒在地上大小便失禁了然后开始流鼻血”。看到孩子这样可把人吓坏了,于是赶紧拨打120,孩子姑姑也在120的指导下给孩子做了心肺复苏,但并未起效,20分钟后120赶到了现场把孩子送去医院抢救。但很遗憾孩子最终还是没能抢救过来。
据医院医生介绍说孩子送过来时心跳呼吸已经停掉了,初步判断是食物堵住气管口造成窒息。据了解拿面包给孩子吃的店员是一个20岁左右的女孩,在店里负责收银工作,目前已被警方带走调查。
事后孩子家属认为在这宝贵的20分钟里是商场缺乏相应的急救措施才导致孩子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间,商场应该有医生,设立一些小的医务室,有些急救的东西,可这些商场都没有。目前孩子的赔偿问题仍在协商中。
其实作为家长应掌握一些基本的急救措施,如“海姆立克法”,不要嫌麻烦,多学一项技能必要时能救人一命,避免悲剧发生。很多儿童被异物卡住喉咙,抢救的黄金时间也就几分钟而已,若施救不当可能等不到120来就已窒息死亡。所以“海姆立克法”是每一位家长都必须学习和掌握的。
六岁男童吃了店员给的面包后窒息死亡,事后家属指责商场没有设立医务室,人不能太热情,好心有时候也会招来祸端。
事情发生于2019年8月14日晚,周女士和孩子姑姑在杭州未来科技城万达广场负一楼一家内衣店里挑选内衣。
店员给孩子一块面包,吃完脸色有些不对,看着要吐,手在挥,看起来难受,一分钟后大小便失禁,人倒地开始流鼻血。
在120的电话指导下,给孩子做了简单的心肺复苏,可并没有什么效果。
等了20分钟120赶到了现场,孩子送往医院抢救,但很遗憾的是没能抢救过来。
事后,根据医院调查显示,孩子是因为吃了面包食物堵塞气管口而造成的窒息。
内衣店小黄:
他是自己想吃,然后我们店员好心给他吃了,但是他一口塞下面包,那个面包也蛮大的,吃下去就噎住了。当时有打120,然后我还去找人帮忙了。
最终,家属以商场缺乏相应的应急措施起诉内衣店,希望警方和法律可以给自己一个公道,得到相应的赔偿。
看完整个事件心里五位繁杂,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孩子没了家长心痛,我们也觉得很可惜,但可惜遗憾之中还有一丝丝的无奈。
做人呐,你说热情一点好呢,还是冷漠一点好?
就像此次事件一样,孩子喝家长在内衣店里,店员好心给小孩东西吃,结果因为出了意外孩子没了。
好心办坏事,好心当成驴肝肺,仿佛一切都是好心惹的祸,在我看来店员没错,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意外会降临。
谁也不知道一块面包会要了一个小孩子的命。
对于这样的事,真的不好去评价,对与错,是与非其实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人要有良心,还要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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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刚刚看了这篇新闻,孩子已经去世,真的很为孩子惋惜,愿孩子在天堂安息吧。
六岁男童吃了店员给的面包后,不幸窒息身亡,事后家属指责商场没有设立医务室,你怎么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事情的经过:
8月14日晚上8点多,男孩的妈妈和姑姑一起在杭州某商场内衣店内挑选内衣,三个孩子在店内玩耍,当时店员出于好心给了男孩一块面包,面包挺大块的,孩子一口塞下之后,就噎住了。当时,大家注意到孩子面色难看,不住的挥舞手臂,像是要吐,然后不到一分钟的时候,孩子就倒在地上,大小便失禁,还流鼻血了。
孩子的姑姑根据医务人员的电话指引,对孩子进行了心肺复苏,可是,并没有什么效果。20分钟以后,救护车赶到现场,再次对孩子进行急救,同时将孩子送往医院,奈何孩子最终还是没能救回来。
当时看这个新闻的时候,就有不少网友评论说:
孩子父母不会找店员赔钱吧?
就算不找店员赔钱也会找商场的。
店员也太倒霉了吧,孩子都6岁了,谁能想到呢?
现在竟然真的看到家属指责商场没有设立医务室了,对于这件事,我只想说,你怎么不指责自己没有好好学习海姆立克急救法呢?
可以说,现在这个社会,父母只要稍微有点育儿知识,都会懂得海姆立克急救法。我在今日头条看新闻几年了,不知道看到多少篇有关海姆立克急救法的文章,每次看到,我都会点开温习一下急救方法。
现在我家小宝九个多月,我爸爸在帮我带孩子,他经常会带孩子出去玩。有一次,我问他,你知不知道海姆立克急救法?他说不知道,我说我给你演示一下,他说不用,孩子不会被卡到的,但是,我还是坚持给他演示了一遍。
再看看这篇新闻的评论区,更是有不少人都有被卡到的经历,有一些是自己以外被卡到,有一些是家人孩子意外被卡到,有一些人很幸运逃过了一劫,有些人却因此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我不敢想象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自己身边会怎么样。但是,至少,不会去讹人。几年以前,曾经看过一个新闻,也是一个小孩四五岁了,去邻居家里玩,邻居好心给孩子一根香蕉,结果孩子吃了以后意外窒息身亡,孩子家属将邻居告上了法庭,并索赔七十多万。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样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这件事情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孩子走了,固然可怜。可这家属也太不要脸了。
赔再多的钱,能让孩子回来吗?
大家都清清楚楚的知道,已经去世的孩子,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所以,真心地奉劝孩子的家长,让孩子安心的离开吧。
首先,可以说这个事情真的很让人遗憾。按理来说,孩子6岁了,正常情况下,吃个面包是不会被噎着的,可能男孩太饿了?吃得太急了?
另外,给小男孩面包的姑娘也是出于一片好心,没想到意外就是这么碰巧发生。之前佛山也有一个案例,是说一名邻居给了一个小孩一根香蕉,最后这个小孩吃时也是不小心被噎着了,去世了。
所以家长还是要学习一下基本的急救法,比如海姆立克急救法,这样才可能抢在黄金急救时间4分钟内,让孩子增加生存的希望。
最后,毕竟事件是在商场之内发生,出于民事赔偿和人道主义方面,也许会赔偿一点吧,但是这个事件主要责任方按理不在于商场。
这就有点儿强人所难了,并没有法律规定商场必须设立医务室。像这起店员给6岁的儿童吃面包窒息死亡的事件,毕竟是个别现象、特殊案件,也是很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的。
首先,商店店员拿面包给6岁的儿童吃,这也出于是好心,店员也没有想到会发生意外。因此这起事件对于儿童来说是不幸的,但对于店员来说是悲哀的。
没有想到好心做成了坏事,也是悔恨莫及呀!
其次,儿童吃面包被噎,也是由于儿童不懂事,吃东西太快造成的。这样的现象时常也会发生,并不能绝对避免。所以就有了不能“因噎废食”的说法。
最后,不幸的事情既然发生了,就应当积极抢救。但是不能因为没有及时救治好,就责怪商场没有设立医务室。
商场作为经营场所,设立医务室不设立医务室是根据商场的具体情况而定的,不是因为某种突发意外情况而假想的。
各种意外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商场也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所以指责商场没有设立医务室,这就有点儿吹毛求疵了。
当然,作为商场的管理一方,应当对员工多进行一些急救技能培训,掌握一些急救知识,这应该是不难做到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6岁男孩遭亲属杀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6岁男孩遭亲属杀害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