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儿遗体保存费40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女儿遗体保存费40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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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急救车来了人已经死亡,逝者家属是否有权选择尸体送哪里
120到场,患者会拉到医院
那种不可能抢救过来的死亡患者有专门的殓车。
非常巧,我当过一段时间120的急救员。
出车祸的患者,只要是我们到那还有生命体征的。
我们都会先就地验伤,就地抢救,然后伤情稳定一些了,抬上车,送去医院。
如果,很不幸,我们到达现场的时候,伤者已经没有生命迹象,那我们只能拉个心电图,等着家属或者是殡仪馆来接走了。
而逝者的家属是否有权选择尸体送哪里?
其实是没有选择的。
要么殡仪馆,要么天平间。
想拉回家是不可能的。
因为现在都是火葬。
而且有法律条文。
《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火葬区的公民死亡后,应当全部火化。非火葬区的公民在火葬区区域内死亡的,应当火化。
火不火化视情况而定,比如很多农村地区没有火葬场等条件,依然实行的是土葬。
国家提倡火化是因为土地资源日趋减少,尽量多给后代们留点资源,不要把有点的资源全部耗尽了。
而且要火葬必须有死亡证明。
这都需要来开具。
所以,不是想的那么简单的。
最后讲个真事
是说下葬几年后把棺材挖出来打开里面人还是和下葬的时候一模一样,完全没有腐烂,指甲头发有没有继续生长我就不知道了。
大人的说法是因为葬的地方风水不好,那家人因为总有不好的事发生,后来请风水先生来看发现是那块地方不行,不是埋人的地方,需要迁坟。
迷信这东西真解释不清楚,为什么那些风水好的地方埋在下面的骨头不会风化腐烂,而不好的就烂得渣都不剩?
而且墓地有问题家人就会有事发生!
还是火化好,干干净净多好。
这是一种强制服务
120急救车是干什么的?顾名思议是将危重病人紧急运送到医院抢救的专用车。
从打电话到120急救车到来,需要一叚时间,120车到了,人死了。死人家属付费,不能认为人死了,也没用着急救车就不付费是不对的。收了费,120急救车按理说应该返回。至于尸体如何处理,不是120急救车的服务范围。死人家属选择120车将尸体运到殡仪仪馆,120随车医生,根据看到的人己无生命特征,根据规定开具死亡证明。
120车以不同意把尸体拉走到路途远的武警医院,就不给开死亡证明相威胁,欺骗死人家属。其实尸体送哪里,死人家属是有选择权的。
至于开死亡证明,死在医院,医院给开是无疑义的。死在家里,在农村由村委会开证明,到所在乡或镇卫生院开死亡证明。在城市,可到户籍地或住所地的街道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开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要报告派出所,经法医鉴定开死亡证明。发生车祸死亡,由交警部门开死亡证明。
这个120急救车用欺骗手叚,强制死人家属同意把尸体拉到武警医院,刁难死人家属让等半个小时,更恶劣的是必须花8800元让死人穿上太平间的衣服,才开死亡证明。开完还不给死人家属,给太平间的人,直到逼的死人家属办完一条龙服务,才给死亡证明。
在我市取消各医院的太平间差不多有20年了。这个城市的武警医院还保留太平间,给某些人垄断殡葬服务,钻了空子。死人干嘛非得穿太平间8800元如此昂贵的衣服,强制服务达到如此程度。
120急救车为什么把尸体非要拉到武警医院,肯定有猫腻,利润分成。这个120急救车需要整顿。
120,不拉尸体。除非病人还有抢救的希望。
120来时,人已死亡!尸体,规民政部门管。由民政部门派车,根据家属的选择(会列出几个地方)。送到某太平间。
但是,非常的死亡的。有关部门还需进一步调查,尸体的存放就由不得家属们作主。
120来时,人已死亡。120只能证明人已经死亡了。而死亡证明,是要注明死亡原因的。死亡原因是需一定时间调查取证的。所以,死亡证明不可
能既刻开出!
有些在家老死的居民,淹死几天的(无需医生到场),死亡证明也可以由地方开出。
这么说吧死亡证明其实这些并不是只有医院可以开,很多老人在家里面去世,在家中去世不需要医院开死亡证明,而是有居委会开具证明就可以,根本不需要一定上医院,如果说在医院死亡,那死亡证明其实是由医院开具就可以,这些死亡的地点其实决定了谁开证明。
但是死者如果经过医院医生的手,那死亡证明就有医院开具,也就比如说一些故意伤害造成现场死亡的,比如说一些车祸现场造成死亡的,都已经拨打急救电话,那医院就会赶到现场救助,在过程中发现伤者已经死亡,那其实是直接拉到殡仪馆的,死亡证明也是医院开具。
对于这种救护车到达现场,发现患者已经死亡,那么正常来说有两个抉择,一个是直接啦到医院太平间里面存放,还有一个就是拉到殡仪馆存放当然到哪里存放,在那里其实就是需要花费巨大开销的,好多医院的太平间都跟医院分离承包出去给了死人,这些私人其实不是能随便拿到这样的承包的,是跟一人合作才拿到的。
所以对于某一些人来说,死亡后尸体放在哪里,这些都会跟收益有直接关系,之所以抢着要尸体,并不是说他们喜欢,也不是说他们好心,而是说有好处在里面,所以必须要争取到,一般三甲医院很少会这样,都是一些私人医院和少部分大医院有一些这种情况。
对于家属是否有权利受到哪里,这个本身就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开好死亡证明后直接拉到殡仪馆,在没有活动死亡证明的时候,属于在家里面死亡,并非公共区域,那家属可以暂时留在家里面,等到丧葬仪式做完了,加上找到居委会开具证明后拉走到殡仪馆等待火化。
至于医院你可以不用拉去,因为人已经在家里面死亡,所以也就不需要经过医院的手,除非拉到医院的时候才死的,那就是医院开具,如果说涉及到法律案件的,那就有公安机关开具,如果是正常家中死亡的,那就可以在居委会街道办开具。
非正常死亡跟案件有关的,经过公安机关的手,医院救护车到达现场,那医院开具也可以,警方开具也可以,医院开具有一些会拉回医院太平间,但是有的会直接拉到殡仪馆,警方开具那就是直接拉去殡仪馆存放或者让家属去申请火化,医院强行要拉走的,十有八九就是想赚死人钱而已,他们不开不用害怕,可以找居委会开,但是得证明是意外死亡或者正常死亡,不可以是违法犯罪有关的死亡。
有权利,你说送哪儿就送哪儿。用丧葬一条龙的人就行了。
像你题中所提到的问题主要还是怕没有死亡证明后续办一些其他手续不方便。所以才委曲求全。
第一,死者是在120来之前死病逝的,
第二,死者是在家中病逝。
这两点说明死者病逝和120是没有关系的。这种死亡可以去社区开的。如果你是在村里户口,只需要让村委的人跟着去乡卫生院开就行。
他们为什么要把你们弄到离家远的地方呢,因为回扣的问题。这里面利润空间特别大,你那8800估计有6000左右是利润。而且丧事儿很少有讨价还价的。我们这边基本不让讨价还价,说是丧事讨价还价对死者不尊重。另外办丧事儿太小气了会被人耻笑。
所以为了利益。。。。。。啥也不说了。
一些人在利益面前很可恨的。
长沙25岁医学生患病离世,母亲尊重女儿生前意愿:捐献女儿遗体器官, 你怎么看
一位伟大的人!
生老病死世事无常,每天看到的听到的接触到的各种各样的新闻,尤其最近网上热议的几个焦点事件,有的人为了私欲可以泯灭良知去犯罪,有的人为了一点点便宜耍无赖,有的人手上有一丁点权力就在飞机上撒泼打滚,也有的人可以为了所谓的来生去残害花季少女,也有这样的好人把自己的器官进行捐献造福其他人。
同样是人,差别差距好大。
对于我们普通人,可能每天都在为一日三餐奔波,为房子车子忙碌,为老婆孩子发愁,虽然我们可能终其一生都很难做一个担当的起伟大高尚这样形容词的人,但我想在我们的良知与底线范围内,尽量尽力不要做坏事,做好人难,但不要做坏人。宁可正而不足,不可邪而有余。
再次致敬这位高尚的人!
过早的离开这个世界肯定是非常遗憾的事情,能做出捐献遗体的人真的是值得所有生者尊重的,这不是一般人能够做的出的决定,也算让自己的某些器官得以重生吧,愿来生女孩能有个更灿烂美丽的人生!
其实我国有很多人都在等待器官移植,但是真正能接受器官移植的人才一万左右,很多人可能就等不到器官的供体。社会的普及差,人们的认识薄弱,管理制度的不完善,诸多因素导致很多人没有得到器官移植的机会,母亲尊重女儿生前的意愿,愿意让女儿的器官移植到其他人的身上,某种程度上她女儿已经死了,但是她也是以另一种方式活着。在很多国家其实器官移植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很多亲属或者个人都是支持器官移植的。中国现在器官移植也越来越被人们接受,她作为一名医学生,更加懂得患者的痛苦,或许这也是她愿意捐献器官移植的原因之一吧。
海林市:蹊跷!父亲深夜坠楼,女儿却着急将遗体火化, 你怎么看
传销就像毒品一样肆虐着贪婪和具有梦想的人们,在它面前最不值钱的就是亲情,首先拿自己人开刀。陷进去的人就像一个溺水的人,尽自己一切能力抓住任何机会想尽一切办法救赎自己。在没有亲情没有天良的侵蚀下,在社会上蔓延……
山东青岛女儿杀死律师妈妈,和尸体呆两天,如何评价
山东的15岁女儿弑母案,真的有些令人“毛骨悚然”,这个女孩太冷血,太残忍了!
这是一个周六的晚上,15岁的女儿非常“孝顺”的要为劳累了一天的妈妈按摩,帮助妈妈放松一下,妈妈也欣慰的表示同意,却不想女儿竟从后方拿绳子将母亲活活勒死,并装进行李箱!而后,她和母亲的遗体在一起待了两天,直到被母亲的同事发现……
试问在这种情况下,哪一个母亲会对“孝顺”的女儿有一丝的防备?以“按摩”之名接近母亲,用绳子活活勒死,一切都是蓄谋已久,她的“冷血”实在令我们心惊!15年的养育之恩换来的却是一头冷血的“白眼狼”!
这名45岁的母亲离异后带着女儿生活,山东诚功事务所律师,曾多次获得单位的优秀个人称号,可以称之为“女强人”毫不为过!而女儿今年刚15岁,正在上高一。据警方初步认定,女儿觉得她的母亲对她的要求极度严格,因此引发了母女矛盾,最终导致这一惨剧的发生!
青春期心理教育问题严重——尤其是单身家庭!
在2019年,我国全国有415万对夫妇离婚。保守估计如果仅有10%的离婚夫妇留有子女,那么这数量就达到了40万以上!
单身父母承担更多的压力,工作压力,母子矛盾,既当爹又当妈,实属不易!而孩子更是缺少了一方的关爱,容易走极端…
我们希望国家能对于单身父母更多的帮助,也希望单身父母能够及时与孩子沟通,避免孩子在叛逆期陷入心理极端,走上不归之路……
说实话看到这也新闻着实让我震惊,亲生女儿竟然可以手刃自己的母亲,并且还可以和尸体呆两天,这是什么样的心理素质?又是什么样的家庭矛盾酿成的这场悲剧?那么今天的话题就是:山东青岛女儿杀死律师妈妈,和尸体呆两天,如何评价?
评价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事情的经过:
5月23日,一位45岁女律师(张扬)在家中死亡,据可靠消息称,她是被自己的女儿用绳子勒死的。还被装入行李箱,她的女儿在行李箱旁边守了两天一夜!一直等到事情发生两天之后,也就是5月25日该律师的同事张某去她家之后,发觉不对劲,随后才报警。
5月26日,该事件被青岛市公安局证实。 在律师事务所发布的讣告当中并没有明确的说明张扬律师死亡的具体原因。但是根据办案人员的透露张某15岁的女儿有很大的作案嫌疑,因为平时张扬律师对于女儿的管教过于严格,所以引发了母女之间的矛盾。15岁的女儿就读于青岛超银中学,今年15岁半,刚好进入高中读高一,目前已被警方控制,正在进一步的审查当中。 当天周六,张扬律师回家之后,女儿突然提出要给自己按摩,然后她很开心的躺下,后面的事情随即就发生了。勒死之后竟然还把她母亲的尸体装进了集装箱,将家门反锁两天一夜,直到同事上门!
其实像这种家庭惨剧并不在少数,对于这起事件我来说说我的看法:
现在大多数的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都有一定的问题,他们没有站在孩子的角度心与心的交流,不了解孩子内心的想法,每当孩子出现错误时不能够心平气和的指出,动不动就使用暴力责骂,这是父母应该反思的地方。以这起案件的女律师为例,她就因为平常管教孩子太严,使得母女之间产生了矛盾,日积月累矛盾激化并且不可调和,再加上双方都没有向彼此表露自己内心的想法,进而酿成了女儿生生勒死自己母亲的恶性事件。
再来谈一谈这位15岁的女儿,她简直就是没有人性,无论是何种原因都不能杀害自己的母亲,母亲辛辛苦苦把我们一手养大,非但没有感恩之心还做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真是令人痛恨,这种人以后在社会上还不一定会做出什么颠覆认知的事情出来。再一个,就是杀害母亲以后还能镇定的和尸体呆两天,可见她的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强大,这根本不像15岁女孩应有的心理行为,这种人以后一定要加强她的心理教育,不能再让她继续扭曲下去。
总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平时教育孩子时一定不要动则打骂,这样非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还会将问题扩大,可以心平气和的和孩子沟通,指出他们身上的错误,找出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方式。另外,平时工作再忙碌,也要抽出一定时间和孩子们聊聊天,了解他们内心的想法,给他们一个健康、快乐的人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儿遗体保存费40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儿遗体保存费40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