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索酬不成怒摔手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索酬不成怒摔手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索酬不成将狗摔死,捡狗女是否构成敲诈勒索
应该已经构成敲诈罪了吧!捡的东西占为己有都犯罪了,她捡到狗给人家要钱,还说的过去,给不给钱,那只是道德问题,可以次要挟,最后把狗摔死,那就不是道德绑架了,那是赤裸裸的犯罪!
女子索酬不成摔死狗,道歉就可以了吗
谢悟空邀请。
该事件中摔狗一方不是道歉就可以了,同时还涉嫌侵占罪。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或需承担刑事责任,按涉案价值来定。但是属于自诉案件,需要自己提起诉讼
宠物估值除了按市场同类型的宠物市场价格以外。还应包含宠物的饲养,医疗方面的支出。
前不久一个猫友的收养的一只流浪猫被邻居偷走吃了。法院判决该邻居拘役三个月,赔偿五千。罚金两千。
根据此案例,可判断法庭是支持了宠物平时的开支费用的。所以建议宠友们保存好平日宠物费用凭证。我的猫也是收养的,猫没要钱,但是医疗支出上花费了近六千,加上平时的粮食用品开支。已经过万。都有保留淘宝购物数据,以及医院收费凭证。
过去我们丢失宠物即使知道是谁偷走,也拿对方没办法。通过这一案例,我们可以学习了解,如遇到相同的事情,如何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坐牢是很痛苦的经历。哪怕是拘留十五天,也足够让他们知道什么是地狱,尤其这类因为嘴馋进去的。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下面是我对何某这次侵权行为的看法。
何某行为是否故意或者无意,不是自称就可以认定的。需要举证以及法庭是否认可证据有效。
至于道歉要看对方愿不愿意接受。不是道歉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
小吴姑娘已经声明一切走司法程序。
作为一个支持小吴姑娘的陌生人,我表示支持小吴姑娘的任何选择。接受道歉赔偿或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都是小吴的个人权利。
众所周知走司法程序漫长而艰辛,这一过程中心理压力是巨大的。一般老百姓通常都会选择放弃。我为小吴依法维权的勇气和坚持点赞。
感觉律师们太不会做生意了,但凡有这样超高人气的众怒事件,律师楼大可以通过正规法律途径开众筹捐款账来告这变态女,赢钱,赢声誉,赢知名度,赢公德心,何乐不为?我不懂法律都大概知道这女的涉嫌勒索罪吧?还有10多公斤的柯基高空丢下,砸到人是搭上一条人命,危害公共安全罪,虐畜罪,还有错误引导疏忽教育罪,剥夺她抚养权,一条条罪跟她打,相信网友众筹够你跟她慢慢耗上一年半载。
如何看待成都警方通报"疑索酬不成摔死小狗"案:当事双方均被拘留事件
这个事件其实并不复杂,也是一起小事,之所以变成了全国关注的事,最终双方都被拘留,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先来回顾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吧!
事件回顾1:吴某的柯基犬走失
2017年12月23日,吴某某所养柯基犬在小区走失后,先被该小区一业主发现并交由小区门卫保管,后被同住该小区的业主史某某收留。史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转养该犬的信息,后何某某看见该信息后于当日将该犬领回家。
事件回顾2:何某过失致犬死亡
之后,吴某某通过查找得知该柯基犬在何某某家中,联系要求归还,但何某某拒不归还,双方产生纠纷。何某某用毛巾、秋衣、围巾等物打结成绳,试图通过该绳索将柯基犬放到楼下。下放过程中绳结松动,柯基犬摔落在地面导致死亡。
公安局机关最新处理结果
公安机关查明,何某于1月11日通过微信向吴某某发送威胁、恐吓信息,威胁吴某某人身安全,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吴某某于1月10日通过微博散布何某某手机号码等隐私,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以上就是整个事件的大致过程和处理结果。事情真的不负责,公安机关最后的处理也很公平。这件事,最大的意义在于,向所有的公平传递出一个信号:那就是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也不应该是法外之地。
观点表达: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因为喜欢在悟空上回答些问题,所以员外最有体会了,回答得好则还没事,若是回答得不太好,或者是没按照某些人的意思回答,轻则招来吐槽,重则会得到人身攻击。不过呢,作为员外这样什么都见过的人,心理素质还可以,如果觉得有必要时,会以另一种方式怼回去。
所以员外特别认同“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的说法。确实,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因其性质不同,有时甚至比现实社会所起的作用还要大得多,所以任何人只要上了网,就必须注意自己的言行。哪些话能说,哪些话不能说,应该谨言慎行。
当然不是说不要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是有底线的。扭曲事实,散发不当言论,造谣诋毁攻击他人,是法律所不容许的。不要想当然地以为,找不到你的人,老实告诉你,在互联网上,在大数据时代,随时有一双慧眼盯着你。爱信不信!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7年12月23日,吴某养的狗在小区走丢了,后来查到在何某家中,他多次联系何某要求归还未果,双方产生纠纷。今年1月11日,吴某等人到达何某住处索要小狗时,何某拒绝开门,于是吴某报警。随后发现小狗已经躺在这栋楼的后面,死了。
经过调查,何某为了不想归还小狗,用衣物、毛巾等系成绳子,想通过绳子把狗放到楼下,结果绳子松动造成小狗落地被摔死。
随后两人在网上各自散布不良信息,何某通过微信恐吓吴某,而吴某则通过微博散布何某的手机号码等隐私信息,所以才有了后来两人的拘留七日。
个人看法:由于网络的效率性,各种舆论指责铺天盖地的指向何某,事件发展成为“疑似敲诈不成摔死小狗”,何某引起公愤,特别是爱狗人士。
到最后根本就控制不下来,何某信息被公布、各种电话铺天盖地、甚至还有给她寄花圈的。
这是典型的维权过度变成了侵权,确实网络维权有时候更加的方便,但是你无法控制他,你不知道会发展到哪一步,很多人其实就是来凑热闹的不是吗?如果当初能及时报警处理,这就是一场再简单不过的民事纠纷,弄到现在两败俱伤又是何必呢?
维权需要正常程序,而不是以暴制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索酬不成怒摔手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索酬不成怒摔手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